
周二,中國首例因刷單炒信而被判刑的案例在浙江省杭州市余杭區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李某某因非法經營被判處5年6個月有期徒刑,連同侵犯公民個人信息罪被判9個月有期徒刑,數罪并罰判處有期徒刑5年9個月,并處罰金92萬元。
上述案例因與目前日益發展的電商行業,以及伴隨而生的灰色地帶和黑色地帶而備受關注,該案亦在20日周三上午進行了公開在線直播。

據庭審,2013年2月,被告人李某某通過“零距網商聯盟”網站和語音聊天工具建立刷單炒信平臺,吸納淘寶賣家注冊成為會員,并組織和協助會員通過平臺發布或接受刷單炒信任務,然后通過刷單炒信行為向會員收取300-500元不等的會員費和40元的平臺管理維護費牟利。
截至2014年6月,李某某通過非法經營獲利人民幣90余萬元。
上述案件主審法官俞瀟在庭審后接受采訪時表示,網購環境需要凈化,互相刷信的行為,不僅影響消費者購買時的判斷,也容易帶來交易風險。“如果不建立一個正常的網絡交易秩序,不僅對消費者個人,甚至對整個網絡經濟的發展都會有影響。而阿里巴巴方面在接受財新采訪時則稱,此次案件的刷單炒信行為,不是通常單個商家和商家競爭而導致的刷單炒信,而是規模化組織商家刷單,規模更大、性質更惡劣。
上年底,中國電商平臺巨頭Alibaba Group Holding Ltd.(NYSE:BABA)阿里巴巴向涉嫌“刷單”的平臺網站傻推網發起訴訟,向后者索賠人民幣216萬元,阿里巴巴聲稱,一旦勝訴,所有賠償金將用于該集團籌建反刷單基金。
不過,阿里巴巴本身的“數據”亦一直飽受質疑,其2015年的“雙11”數據正在遭遇SEC調查,而該集團旗下天貓平臺2014年銷售錘子手機時就曾發生過數據造假事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