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消協:81.61%遇網購宣傳欺騙
網絡廣告是消費者網絡購物的主要依據,但僅憑瀏覽網頁消費者很難判別廣告信息的真實性、可靠性,因此網絡消費者的知情權和公平交易權被大打折扣。根據市消協調查,在參與問卷的2295名消費者中,81.61%表示有買到實物與宣傳不符的網絡購物經歷。
據市消協調查,部分網絡商品經營者為達到引誘消費者的目的,對商品的功能特性進行子虛烏有地宣傳,過分夸大其優點、效果,不少外觀圖片經過處理與真實存在較大差距,讓原本平常甚至劣質的產品在“被包裝”之后“粉墨登場”,成了精美的“暢銷品”。
7日后悔權成擺設
作為新《消法》的明星條款,7日后悔權實施后頻現落地難題。據市消協公布的數據顯示,67.32%的消費者表示“7日無理由退貨”遇到過障礙,80.57%的消費者表示網站制定不公平格式條款是對“7日無理由退貨”設置門檻。市消協認為,新《消法》賦予網絡消費者“7日無理由退貨”的“反悔權”,但由于各方對“7日無理由退貨”規定的適用范圍和具體執行標準存在不同理解,其執行情況現階段仍然不盡如人意。
對于此次調查,市消協認為,早日出臺對網絡購物行業的誠信自律和有關網絡購物法律法規細化措施,或將為進一步維護消費者的合法權益做出應有貢獻。中消協律師團團長邱寶昌此前也表示,按照新《消法》條款,商家提前約定且消費者同意的情況下,將不適用“7日無理由退貨”,但商家是否可以隨意進行約定還需進一步細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