纖維含量是紡織品最重要的質量指標之一,檢驗檢疫部門日常檢測發現,紡織品標識項目及纖維含量項目不合格約占所有紡織品項目不合格的70%,新標準的實施將對規范整個紡織服裝產業產生重要影響。
放松低含量纖維考核尺度
新標準主要對低含量纖維的含量允許差錯進行了修訂。新標準規定“當某種纖維含量≤10%時,纖維含量允差為3%;當某種纖維含量≤3%時,實際含量不得為0;當某種填充物纖維含量≤20%時,纖維含量允差為5%;當某種填充物纖維含量≤5%時,實際含量不得為0”,從而放松了對低含量纖維的考核尺度,提升了標準的可操作性。
標識要求更具體
此外,新標準在標識所用文字、纖維名稱以及纖維含量是否考慮回潮率等方面做出了具體規定,更符合國際慣例,有利于生產企業對纖維產品進行含量標注、檢測機構進行合格性評估和執法機構進行監督管理。
檢驗檢疫部門提醒我國境內銷售紡織產品的企業,應充分了解新“標準”,并提前做好準備。






